近年来,殡葬系统的腐败案件频频曝光,这个
从相关报道中我们不难看出,行业管理不到位以及垄断经营是“骨灰盒”成为“腐败道具”的“祸首”。目前,我国殡葬服务依然属于国家特殊管理领域,在同一地区、行业允许进入的殡葬服务设施是有限的,很多地方往往是“仅此一家,别无分店”,于是催生出了一批像“电霸”、“水霸”那样的“殡霸”。加之这一行业的“特殊性”及日常管理的相对独立性,很容易造成管理监督上的“盲区”。正因为如此,殡葬行业的某些从业者“抖”了起来,从前听着“瘆人”的职位,忽然成了肥缺,以至于一些腐败分子在案发后坦言:“死人钱好赚,要想不腐败实在是难!”
再者,受封建社会丧葬习俗的影响,一些人在办丧事时的互相攀比也在为“殡葬腐败”推波助澜。目前,包括骨灰盒在内的各种殡葬用品,大多是国家专营产品,而丧户在失去亲人的痛苦中,多半不会在这上面讨价还价,于是骨灰盒等用品便顺理成章地成了合法产品中暴利极高的商品,从而给这一特殊行业贪污贿赂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除永康池靖杨这一典型案例外,原杭州萧山区殡仪馆主任屠某,也把“骨灰盒”当作“腐败魔方”玩得溜溜转,几年来共收受为殡仪馆供应骨灰盒的8个个体业主贿赂款8万多元。公开竞标只有25元的骨灰盒,却要以85元的“成本”购进,等再卖到死者家属手里,“身价”竟涨到了几百上千!
除此以外,殡葬行业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对滞后与迅猛发展的殡葬需求之间的断裂,也为该行业的腐败留下了制度上的生存空间。虽然1997年7月国务院发布的《殡葬管理条例》中,对“殡葬设备和殡葬用品”提出了3个“禁止”,允许对有关火化机、运尸车等殡葬设备和骨灰盒、石料等殡葬用品的生产销售通过市场调节。但是,一些地方对丧葬用品、殡葬设备的生产销售,仍然利用行政审批的手段进行限制,造成了谁有权谁得利。在这样一种“大气候”下,“骨灰盒”焉能不成为“腐败道具”?
由此可见,要遏制“殡葬腐败”,让“骨灰盒”不再成为“腐败道具”,首先要打破行业的行政保护,其次就要进行深层次的体制改革。因为“骨灰盒”等殡葬用品的暴利不仅仅表现在成本和价格的悬殊上,还表现在人们在这种特殊消费上的无可选择。这种“一口价”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也违背了市场经济法则。当务之急,一是要建立市场经济秩序下公平竞争机制,二是要动用法制手段介入殡葬行业的监管。如此,方能打破殡葬行业垄断的坚冰,让“清水衙门”水清如故。
池靖杨发“死人财”受到法律的严惩是咎由自处,此案也再一次警示我们:反腐倡廉工作没有“空白”和禁区,越是小、远、偏的单位,越要加强教育监督,为死人“善后”的殡仪馆也概莫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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